根据中组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游仙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游组通〔2015〕9 号),为切实做好此次教体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有错必纠、违纪必纠”的原则,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作用。2015 年7 月前完成任务。
二、审核范围
区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的档案(注:以工资关系为准)。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教体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世界 区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元贵 区教体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王 阳、郑春平、赵 勇、邓春明、贾岱林、王大泉、唐正清、唐富文、李 斌、贾天孝、孙少连
领导小组下设2 个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组:
第一组:唐 建(组长兼复审员)、各片区督导组抽派1 名
工作人员(复审员)、各学校抽派2 名党员教师组成(初审员)。
第二组:赵亚秋(组长兼复审员)、各片区督导组抽派1 名
工作人员(复审员)、各学校抽派2 名党员教师组成(初审员)。
四、工作地点
区教体局档案室 (芙蓉路40 号三楼) 。
五、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见附件5)。
(二)方法及步骤
1.单位初审(2015 年4 月18 日前完成)各单位干部职工(学校教职员工)按照填表要求严格如实认真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见附件2),打印成纸质材料一份,并保存为电子文档,为每人准备好空白的纸质《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审核使用。
2.开展审核认定(2015 年4 月20 日—5 月30 日前完成)
(1)审核登记。根据干部职工填写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档案专项审核专用)的电子文档,学校派2 名党员教师对本学校教职工档案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填写《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在初审人栏签字;再由2 名复审员,交叉审核进行复审。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见附件3)。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一个单位审核完成后填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一)(二)(三)》(见附件4)。有关人员涉及个人的档案审核时,实行公务回避。
(2)分析核实。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由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
(3)组织认定。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登记和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汇总,召开教体局党委会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根据认定结果,审核工作组填写完善《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档案专项审核专用)(一式两份);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均需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工作组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工作组认定意见为准,并在《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呈报单位”栏注明。
(4)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情况妥善处理:一是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二是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三是档案涉嫌造假的、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5)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工作组审核鉴定后(补办的须单位经办人、审核人签字,注明时间,加盖公章),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3.总结报告(6 月1 日--30 日前完成)
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上交签字齐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二份, 16 开双面打印,其中一份存入个人档案)、《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一)(二)(三)》,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学校)要切实增强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专项审核工作组,抽调精干力量,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加强正面引
导,为档案专项审核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搞好分工协作。此次档案审核工作由局党委办牵头,负责督查落实,局人事股具体承办,负责进行业务培训和日常工作。潘红梅负责指导个人基本信息(主要出生年月)的认定,杨佳负责指导学历、简历等的认定,张素琼负责档案的出库、入库,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区教体局将与专项审核工作人员签订《游仙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人员责任书》、《游仙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承诺书》,引导和强化相关工作人员自觉承担起档案审核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