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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2015年09月25日 08:57:06 访问量:3555
各县市区、科学城教体局,各园区社发局,市内大中专院校,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我省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5〕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绵阳市行政辖区内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注:1.党校学历除外;2.“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社保缴费单和在绵阳进行人事代理的单位证明)。
    (二)向市教体局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向户口所在地或固定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三)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15 年9 月15 日—10 月15 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如没按规定上传照片则网上申报无效。)
    (二)体检
    符合认定要求且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请于10 月8 日—10月16 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到解放军第520 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278 号双碑万向汽车城后面,联系电话:0816—2467350。
    参加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表由医院提供,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用于贴体检表,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中个人信息。
    2.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一天不能饮酒,不要熬夜,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于上午8:00 至11:00 之间到指定地点交费、候检,按照医院导医护士的安排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取回体检表。体检费用直接由医院收取。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点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设在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教体局。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现场确认地点”请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体局,市属学校申报人员“现场确认地点”选择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申报成功并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申请者本人携带申报材料于10月19日—10月23日(工作时间)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下载成PDF格式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在****中有统一格式,必须使用此格式。)
    (6)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证书用,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8)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9)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的成绩单或参加全国统考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1)户籍不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在绵阳进行人事代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材料整理和报送要求
    (一)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只需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所有申报材料装入一个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学科、申请人姓名等,提交现场确认点审核。
    (二)各县市区教体局在开展现场确认工作时,要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绵教体函〔2014〕82号)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现场确认后的材料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确认结束后,汇总形成申报人员名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于10月29日前送市教体局人事科。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结束后将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测试课题等有关事宜将在绵阳教育体育网(网址:****)公布,请留意网站通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测试通过名单及证书领取时间也将在绵阳教育体育网上公布。
    联系人:贾方
    联系电话:2214772
    附件:各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5年9月11日
编辑:侯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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